智慧消防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火焰探测器消防水炮防火门监控系统
全国400询价电话:400-928-6119
全国400询价电话:400-928-6119
全国400询价电话:400-928-6119
全国400询价电话:400-928-6119
全国400询价电话:400-928-6119
GB55036-2022《消防设施通用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与此规范有关不一致的,应以此规范为准。且同时废止了许多规范条文,其中就包括和灭火器报废相关的,如GB50444-2008《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中的第5.4.1、5.4.2、5.4.3、5.4.4条。
该规范2023年3月1日起实施。
GB55036-2022《消防设施通用规范》的最新灭火器报废标准:
10.0.8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灭火器应报废:
1 筒体锈蚀面积大于或等于筒体总表面积的1/3,表面有凹坑;
2 筒体明显变形,机械损伤严重;
3 器头存在裂纹、无泄压机构;
4 存在筒体为平底等结构不合理现象;
5 没有间歇喷射机构的手提式灭火器;
6 不能确认生产单位名称和出厂时间,包括铭牌脱落,铭牌模糊、不能分辨生产单位名称,出厂时间钢印无法识别等;
7 筒体有锡焊、铜焊或补缀等修补痕迹;
8 被火烧过;
9 出厂时间达到或超过表10.0.8规定的最大报废期限。
【附原标准】GB50444-2008《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中的第5.4.1、5.4.2、5.4.3、5.4.4条(原条文为强条,已废止)
5.4.1 下列类型的灭火器应报废:
1 酸碱型灭火器;
2 化学泡沫型灭火器;
3 倒置使用型灭火器;
4 氯溴甲烷、四氯化碳灭火器;
5 国家政策明令淘汰的其他类型灭火器。
5.4.2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灭火器应报废:
1 筒体严重锈蚀,锈蚀面积大于、等于筒体总面积的1/3,表面有凹坑;
2 筒体明显变形,机械损伤严重;
3 器头存在裂纹、无泄压机构;
4 筒体为平底等结构不合理;
5 没有间歇喷射机构的手提式;
6 没有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包括铭牌脱落,或虽有铭牌,但已看不清生产厂名称,或出厂年月钢印无法识别;
7 筒体有锡焊、铜焊或补缀等修补痕迹;
8 被火烧过。
5.4.3 灭火器出厂时间达到或超过表5.4.3规定的报废期限时应报废。
5.4.4 灭火器报废后,应按照等效替代的原则进行更换。
[当宁消防网-消防产品之家。当宁消防网为您提供各消防器材的消防产品手册、说明书、检测报告、图片视频等资料,还有各种消防设备的评测、资讯、报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