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消防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火焰探测器消防水炮防火门监控系统
全国400询价电话:400-928-6119
全国400询价电话:400-928-6119
全国400询价电话:400-928-6119
全国400询价电话:400-928-6119
全国400询价电话:400-928-6119
翻译
搜索
复制
一、问题描述及原因分析
1.问题描述
细水雾储水箱有效容积不满足储存全部灭火用水量的要求,且补水措施可靠性不高,给消防灭火留下了巨大的安全隐患。【图示1】【图示2】
图示1
图示2
2.原因分析
1)施工图设计时仅计算细水雾灭火系统总用水量要求,对储水箱的有效容积、补水方式未作明确要求;
2)施工单位未按规范和设计要求设置储水箱,直接选用设备制造商成套设备中的水箱,其容量无法保证设计喷雾时间内对全部灭火用水量的需求。
二、规范要求及正确做法
1.规范要求
☆《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GB 50898-2013)第3.4.20条、第3.4.21条、第3.5.8条。【图示3】
2.正确做法
图示3
三、应对措施及防治指南
1.细水雾储水箱具备施工、安装条件,能够储存火灾情况下全部灭火用水量的,按储存全部灭火用水量要求设置,并设置可靠的连续补水措施;
2.细水雾设备间空间紧张,储水箱不能储存全部灭火用水量时,应设置专用消防水箱(水池),通过消防补水泵(2台,一主一备),向细水雾供水装置消防水箱增压补水,且补水泵流量、扬程、补水管管径和水质均应满足要求。
来源:《江苏省民用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常见问题解析及防治指南》
《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GB 50898-2013)
第3.4.20条 系统储水箱或储水容器的设计所需有效容积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V ——储水箱或储水容器的设计所需有效容积(L);
t ——系统的设计喷雾时间(min)。
第3.4.21条 泵组系统储水箱的补水流量不应小于系统设计流量。
第3.5.8条 泵组系统应至少有一路可靠的自动补水水源,补水水源的水量、水压应满足系统的设计要求。
当水源的水量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泵组系统应设置专用的储水箱,其有效容积应符合本规范第3.4.20条的规定。
[当宁消防网-消防产品之家。当宁消防网为您提供各消防器材的消防产品手册、说明书、检测报告、图片视频等资料,还有各种消防设备的评测、资讯、报价等]